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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次数: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20】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其余部分由学院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中心。

2.2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灵寿县人民路与京赞线交叉口西北侧。

2.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3093平方米。

2.4勘察服务期限: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设计范围内的勘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勘察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最高限价:5.8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7日9时至2020年09月02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1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

联系人:方纳新、孙军

电  话:0311—886211210311-886006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

  人:周纯、田旭

    话:0311-86958900(招标部)

电子邮箱:hongxin223@126.com(招标部)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话:0311-86958928、87890429(财务部)

电子邮箱:hxzb228@163.com(财务部)